前几天去成龙电影院看电影,在映前广告期间播放了一则翡翠城的广告,内容是国际巨星李冰冰要来黄冈的消息,其中艺人在说到黄冈的地名时,说的是黄(港),这是明显的口误,作为一个国际巨星来黄冈,对于城市的宣传是多么好的作用,但是却出现如此的低级失误确属不应该。作为黄冈市民我感到强烈的不尊重。广告的投放方升华翡翠城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问题,以至于其微信公众号的11月24号发的消息还能看到口误的视频。而成龙影院的工作人员在广告播放前不审核一下吗?不能一味的挣钱,不看看他的广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吗?这种事情必须予以严惩,给黄冈人民一个公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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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动类别 | 在线咨询 | 互动编号 | 10000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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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动状态 | 已审核并回复完毕!; | 提交时间 | 2016-12-19 |
互动主题 | 关于电影院广告审核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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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动内容 | |||
处理答复 | 谢谢来访,我们已经联系成龙影院,进行整改,依法依规进行管理。需要说明的几点是:一、我们和成龙影院没有隶属关系,只是行业管理,广告的规范属于工商局的业务。二、成龙影院是私营企业,民营影院,他们的业务是市场行为,我们无法干预。三、各种电影电视剧,演员口音语音不标准,南腔北调,这超出了我们工作的管理范畴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,也没有开展这方面的业务。四、这种音频视频广告是在外地大城市制作的,被黄冈私营公司引进,不是在黄冈市制作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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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 | 2016-12-27 |